山东省淄博市环保与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展开联合行动,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实施路检和抽检。截至目前,已检测各类车辆300余辆,汽车尾气治理也逐步驶入快车道。
淄博市机动车保有量现达91万余辆,并每年以10%的速度增长,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,汽车尾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当艰巨。为推动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,淄博市环保、交警联手查办,在进入张店城区的主要干道设立4个检测点,并以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对微型、小货以及化油器轿车等高排放污染车辆实施检测。
同时,积极与交警部门协调,根据路段实际情况,每天制定具体计划,为扎实开展路检和抽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。
自路检、抽检工作开展以来,淄博市共检测各类机动车辆300余辆,其中3成车辆尾气排放超标。在固定检测点检测车辆145辆,其中28辆车不达标。在各公交车终点站,对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柴油型公交车进行了流动抽检,共检测公交车40余辆,其中18辆不达标,不达标率为45%。
同时对山东铝业公司、淄博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部分在用车辆进行了抽检,抽检车辆120余辆,其中16辆不达标。通过分析发现,不合格车辆主要集中在公交车、大货、微型、小货以及化油器轿车等五类车型。
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,工作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,责令其限期整改,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,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。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车辆,环保部门将依据《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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